【詐騙銀行】涉騙銀行逾1億元貸款融資 公司董事囚逾33個月會計文員囚36個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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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2/10/24 16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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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董事及會計文員涉串謀騙銀行貸款及融資逾億元,今於區域法院被判監逾33個月及3年。資料圖片

中小企董事和會計文員涉於5年間,連同幕後策劃人詐騙4間銀行貸款逾1億港元及獲銀行融資共3,100萬元,廉署早前起訴兩人。董事早前承認20項串謀詐騙罪,文員經審訊後被裁定2項串謀詐騙罪成,今(24日)分別被判監33個月24天及36個月。暫委法官判刑時指,涉案詐騙計劃精密,法庭需發出明確訊息,顯示此類罪行嚴重性。

被告為華麗國際前獨資董事陳永福(60歲)及前會計文員黃梓華(28歲),陳早前承認20項串謀詐騙罪,黃則在審訊後被裁定2項串謀詐騙罪成。

暫委法官判刑時指,本案另有1名黎姓策劃人,陳明知黎的詐騙計劃,但仍參與其中,並擔住華麗國際董事,簽署不同虛假文件,以及假裝公司有業務,涉款逾1億200萬,可見陳參與程度高。

暫委法官考慮到涉案金額高、詐騙計劃精密、對文件信貸的影響,法庭需發出明確信息,顯示此類罪行的嚴重性,遂以7年作陳的量刑起點。暫委法官指,陳曾以控方證人身份出庭作證,有助控方舉證,可獲55%刑期折扣,加上被告候審7年等因素,遂判監禁33個月24天。

暫委法官又指,黃雖不是策劃人,但仍是主要參與者,包括製作融資申請表及交予相關銀行處理,惟黃唯一得益僅是其薪金。暫委法官考慮到黃案發時只有21歲,剛踏入社會工作,易受老闆擺布,加上候審7年間已改過自新,判黃入獄36個月。

控罪指,2名被告涉於2010年9月至2015年1月期間,聯同他人一同串謀欺詐花旗銀行(香港)有限公司、大新銀行有限公司、星展銀行(香港)有限公司及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,即不誠實地提交證明文件或表示文件為真確,導致該4間銀行向華麗國際批出83筆貸款共逾1億元,以及其中3間銀行向華麗國際批出銀行融資共3,10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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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